一种污染源数据融合分析方法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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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污染源数据融合分析方法与流程

2023-02-17 08: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种污染源数据融合分析方法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环保数据分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污染源数据融合分析方法。

背景技术:

2.生态环境是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为了掌握城市污染源数据,便于对污染源进行治理,监管部门需要收集污染源数据,污染源数据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执法数据、排污许可数据等,但是现有的污染源数据分析方式中,各数据之间相对独立,联动分析较少,大部分的应用是针对数据的排序,而没有分析各个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也没有将环境数据与其他数据联动分析。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污染源数据融合分析方法,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污染源数据融合分析方法,以解决现有的污染源数据分析方式中,各数据之间相对独立,联动分析较少,大部分的应用是针对数据的排序,而没有分析各个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也没有将环境数据与其他数据联动分析的问题。4.本发明提供一种污染源数据融合分析方法,包括:5.获取污染源数据,所述污染源数据包括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数据、企业地址信息、用电监控数据、执法监管数据、排污情况数据、公众举报数据以及异常信息数据;6.根据所述排污许可证数据涉及的污染源种类,确定企业的类型,所述类型包括涉水排污企业和涉气排污企业;7.根据所述企业地址信息,确定距离涉水排污企业最近的下游水质监测站及距离,将所述下游水质监测站的监测数据作为涉水排污企业的周边环境质量数据;或者,确定距离涉气排污企业最近的空气监测站及距离,将所述空气监测站的监测数据作为涉气排污企业的周边环境质量数据;8.根据涉水排污企业的周边环境质量数据、执法监管数据、排污情况数据、公众举报数据以及异常信息数据,按照涉水排污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对涉水排污企业计算评价分值;或者,根据涉气排污企业的用电监控数据、周边环境质量数据、执法监管数据、排污情况数据、公众举报数据以及异常信息数据,按照涉气排污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对涉气排污企业计算评价分值;9.根据所述评价分值确定企业的评价等级。10.进一步地,所述涉水排污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中包括以下评价项:周边环境质量数据、执法监管数据、排污情况数据、公众举报数据以及异常信息数据;11.周边环境质量数据包括以下指标:下游水质监测站氨氮指标、下游水质监测站cod 指标、下游水质监测站高锰酸盐指标以及其他手工监测指标;12.执法监管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执法检查结果、检查后是否整改;13.排污情况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有无排污自动监控设备或网格员巡查、自动监控数据情况或网格员巡查结果;14.公众举报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有无公众举报;15.异常信息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是否存在其他异常信息。16.进一步地,各评价项的权重值如下:17.周边环境质量数据的权重值为0.4、执法监管数据的权重值为0.4、排污情况数据的权重值为0.1、公众举报数据的权重值为0.05、异常信息数据的权重值为0.05。18.进一步地,各指标的权重值如下:19.下游水质监测站氨氮指标的权重值为0.3、下游水质监测站cod指标的权重值为0.3、下游水质监测站高锰酸盐指标的权重值为0.3、其他手工监测指标的权重值为0.1、执法检查结果的权重值为0.55、检查后是否整改的权重值为0.45、有无排污自动监控设备或网格员巡查的权重值为0.7、自动监控数据情况或网格员巡查结果的权重值为0.3、有无公众举报的权重值为1、是否存在其他异常信息的权重值为1。20.进一步地,所述涉水排污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中,各指标的指标值计算方法如下:21.下游水质监测站氨氮指标:根据污染源所在位置下游水质监测站的监测指标,取当日平检测平均值作为指标值,水质数据为每4小时测量一个数值;下游水质监测站氨氮指标=水质监测站日均值nh4+/水功能区划限值nh4+;若计算出下游水质监测站氨氮指标小于1但单次检测的nh4+数据大于水功能区划限值nh4+,则下游水质监测站氨氮指标记为1分;22.下游水质监测站cod指标:根据污染源所在位置下游水质监测站的监测指标,取当日平检测平均值作为指标值,水质数据为每4小时测量一个数值;下游水质监测站cod 指标=水质监测站日均值cod/水功能区划限值cod;若计算出下游水质监测站cod指标小于1但单次检测的cod数据大于水功能区划限值cod,则下游水质监测站cod指标记为1分;23.下游水质监测站高锰酸盐指标:根据污染源所在位置下游水质监测站的监测指标,取当日平检测平均值作为指标值,水质数据为每4小时测量一个数值;下游水质监测站高锰酸盐指标=水质监测站日均值高锰酸盐/水功能区划限值高锰酸盐;若计算出下游水质监测站高锰酸盐指标小于1但单次检测的高锰酸盐数据大于水功能区划限值高锰酸盐,则下游水质监测站高锰酸盐指标记为1分;24.其他手工监测指标:若污染源附近河道有手工监测报告,则以手工监测报告结果计算指标值;若检测结果合格,则其他手工监测指标记为0.1分,若不合格,则其他手工监测指标记为1分;25.执法检查结果:无违法行为记为0.1分,一年内有1次违法行为记为0.3分,一年内有3次违法行为记为0.5分,一年内超过3次违法行为记为1分;26.检查后是否整改:期限内整改记为0.1分,超期未整改记为1分;27.有无排污自动监控设备或网格员巡查:部分污染源企业需要安装自动在线设备,如果安装记为0.1分,如果应安未安则记为1分;若污染源企业不需要安装自动在线设备,则看网格员是否巡查,半年内有巡查记录记为0.1分,没有巡查记录记为1分;28.自动监控数据情况或网格员巡查结果:无违法行为记为0.1分,半年内有1次超标或半年内网格员发现1次问题记为0.3分,半年内有3次超标或半年内网格员发现3次问题记为0.5分,半年内有超过3次超标或半年内网格员发现超过3次问题记为1分;29.是否存在其他异常信息:无负面信息记为0.1分,半年内有1次负面信息记为0.3 分,半年内有3次负面信息记为0.5分,半年内有超过3次负面信息记为1分。30.进一步地,所述涉气排污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中包括以下评价项:用电监控数据、周边环境质量数据、执法监管数据、排污情况数据、公众举报数据以及异常信息数据;31.用电监控数据包括以下指标:异常次数和异常持续时间;32.周边环境质量数据包括以下指标:附近空气站pm2.5指标、附近空气站pm10指标、附近空气站臭氧指标、上周期遥感告警结果以及其他监控告警;33.执法监管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执法检查结果、检查后是否整改;34.排污情况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有无排污自动监控设备或网格员巡查、自动监控数据情况或网格员巡查结果;35.公众举报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有无公众举报;36.异常信息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是否存在其他异常信息。37.进一步地,各评价项的权重值如下:38.用电监控数据的权重值为0.1、周边环境质量数据的权重值为0.4、执法监管数据的权重值为0.3、排污情况数据的权重值为0.1、公众举报数据的权重值为0.05、异常信息数据的权重值为0.05。39.进一步地,各指标的权重值如下:40.异常次数的权重值为0.6、异常持续时间的权重值为0.4、附近空气站pm2.5指标的权重值为10月-3月0.5,4月-9月0.25、附近空气站pm10指标的权重值为10月-3月0, 4月-9月0.5、附近空气站臭氧指标的权重值为10月-3月0,4月-9月0.5、上周期遥感告警结果的权重值为0.05、其他监控告警的权重值为0.05、执法检查结果的权重值为0.55、检查后是否整改的权重值为0.45、有无排污自动监控设备或网格员巡查的权重值为0.7、自动监控数据情况或网格员巡查结果的权重值为0.3、有无公众举报的权重值为1、是否存在其他异常信息的权重值为1。41.进一步地,所述涉气排污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中,各指标的指标值计算方法如下:42.附近空气站pm2.5指标:根据污染源所在位置附近空气站的监测指标,若pm2.5日均值优(0-35]记为0.1分,良(35-75]记为0.3分,轻度污染(75-115]记为0.6分,中度污染(115-150]记为0.7分,重度污染(150-250]记为0.9分,严重污染(250-500]记为1分;若污染源企业与空气站直线距离小于1km,若pm2.5日均数值达到轻度污染,则直接赋值为1分;43.附近空气站pm10指标:根据污染源所在位置附近空气站的监测指标,若pm10日均值优(0-50]记为0.1分,良(50-150]记为0.3分,轻度污染(150-250]记为0.6分,中度污染(250-350]记为0.7分,重度污染(350-420]记为0.9分,严重污染(420-600]1分;若污染源企业与空气站直线距离小于3km,若pm10日均数值达到轻度污染,则直接赋值为1分;44.附近空气站臭氧指标:根据污染源所在位置附近空气站的监测指标,若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值优(0-100]记为0.1分,良(100-160]记为0.3分,轻度污染(160-215]记为 0.6分,中度污染(215-265]记为0.8分,重度污染(265-800]记为1分,严重污染(大于 800]记为1分;若污染源企业与空气站直线距离小于1km,若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值达到轻度污染,则直接赋值为1分;45.上周期遥感告警结果:根据上周期遥感分析报告结果,若污染源企业不在通报区域内,上周期遥感告警结果记为0.1分,若污染源企业在通报区域内,上周期遥感告警结果记为1分;46.其他监控指标:若污染源附近有其他监测报告,参考其他监测报告结果进行评价,若检测结果合格,则其他监控指标记为0.1,若不合格,则其他监控指标记为1分;47.执法检查结果:无违法行为记为0.1分,一年内有1次违法行为记为0.3分,一年内有3次违法行为记为0.5分,一年内超过3次违法行为记为1分;48.检查后是否整改:期限内整改记为0.1分,超期未整改记为1分;49.自动监控数据情况或网格员巡查结果:根据污染源企业规模,部分污染源企业需要安装自动在线设备,如果安装记0.1分,如果应安未安则记1分;若污染源企业不需要安装自动在线设备,则看网格员是否巡查,半年内有巡查记录记0.1分,没有巡查记录记1分;50.自动监控数据情况或网格员巡查结果:无违法行为记为0.1分,半年内有1次超标或半年内网格员发现1次问题记为0.3分,半年内有3次超标或半年内网格员发现3次记0.5分,半年内有超过3次超标或半年内网格员发现超过3次问题记1分;51.公众举报:无举报记0.1分,半年内有1次举报记0.3分,半年内有3次举报记0.5 分,半年内有超过3次举报记1分;52.公众举报是根据市民举报统计对污染源企业进行评价。53.其他相关数据:无负面信息记0.1分,半年内有1次负面信息记0.3分,半年内有3 次负面信息记0.5分,半年内有超过3次负面信息记1分。54.进一步地,各评价项取值按下式计算:[0055][0056]式中:bj为各评价项分值,m为各评价项包含的指标数量, ci为对应的各个指标值,wi为指标对应指标权重;[0057]所述涉水排污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中,评价分值按下式计算:[0058][0059]式中:a为评价分值;bj为各评价项分值,qj为评价项对应的权重;[0060]所述涉气排污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中,评价分值按下式计算:[0061][0062]式中:a为评价分值;bj为各评价项分值,qj为评价项对应的权重。[0063]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污染源数据融合分析方法,可以解决环保数据碎片化问题。综合分析城市污染源数据,对多类型数据进行融合分析。根据分析成果,对污染源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企业行为及周边环境监测情况,实时对污染源企业多维度评价,完成污染源企业环保画像,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执法检查提供服务支撑,对污染源和实控人/股东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附图说明[006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0065]图1是本发明一种污染源数据融合分析方法的流程图。具体实施方式[0066]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发明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0067]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污染源数据融合分析方法,包括:[0068]s101,获取污染源数据,所述污染源数据包括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数据、企业地址信息、用电监控数据、执法监管数据、排污情况数据、公众举报数据以及异常信息数据。[0069]具体地,搜集污染源数据时,由于企业登记的信息产生过变更等原因,可能出现同一污染源企业在不同的信息系统(例如环保系统、工商系统、税务系统等)中登记的企业基本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导致同一污染源企业的某些污染源数据在搜集时产生遗漏。因此,可以在收集污染源数据过程中,同时搜集各类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名称、法人代码、企业性质、产业类型、年收益、经营范围、所属行业、注册资金、成立时间、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企业基本信息,以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识别代码,将各类信息系统中污染源企业的信息进行匹配,并以不同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本信息作为参考,来最终整合出实质上属于同一家污染源企业的污染源数据。[0070]数据清洗加工,按照数据校验规则,对多类型数据进行空值判断、异常值判断、字段转换等相关工作。[0071]数据质量管理,根据《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gbt8170-2008》与《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hj417-2007》等相关标准规范,完成数据质量管理,确保数据展示格式无误。[0072]s102,根据所述排污许可证数据涉及的污染源种类,确定企业的类型,所述类型包括涉水排污企业和涉气排污企业。[0073]具体地,对于不同种类的企业,参与分析的数据和权重也有所差异。[0074]s103,根据所述企业地址信息,确定距离涉水排污企业最近的下游水质监测站及距离,将所述下游水质监测站的监测数据作为涉水排污企业的周边环境质量数据;或者,确定距离涉气排污企业最近的空气监测站及距离,将所述空气监测站的监测数据作为涉气排污企业的周边环境质量数据。[0075]s104,根据涉水排污企业的周边环境质量数据、执法监管数据、排污情况数据、公众举报数据以及异常信息数据,按照涉水排污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对涉水排污企业计算评价分值;或者,根据涉气排污企业的用电监控数据、周边环境质量数据、执法监管数据、排污情况数据、公众举报数据以及异常信息数据,按照涉气排污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对涉气排污企业计算评价分值。[0076]如表1和表2所示,采用主层次分析法,建立评价方式、赋予权重。[0077]表1涉水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中的评价项及指标[0078][0079]表2涉气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中的评价项及指标[0080][0081]层次分析法的计算由建立模型、构建判断矩阵、层次单排性及一致性检验、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四个步骤完成的。而改进的层次分析法(iahp)确定权重向量克服了常规层次分析法中标度重要性以及权重计算和一致性检验的复杂性,具有直观、简捷的特点。其步骤主要包括:(1)构造判断矩阵。在同一层次对各评价因素进行两两重要性比较,获得综合比较矩阵,根据重要程度排序指数构造相应的判断矩阵。(2)计算判断矩阵的优化矩阵。(3)计算评价指标权重值。计算各评价指标的单一权重值,并对其进行归一化处理。[0082]在本实施例中,涉水排污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中包括以下评价项:周边环境质量数据、执法监管数据、排污情况数据、公众举报数据以及异常信息数据;周边环境质量数据包括以下指标:下游水质监测站氨氮指标、下游水质监测站cod指标、下游水质监测站高锰酸盐指标以及其他手工监测指标;执法监管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执法检查结果、检查后是否整改;排污情况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有无排污自动监控设备或网格员巡查、自动监控数据情况或网格员巡查结果;公众举报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有无公众举报;异常信息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是否存在其他异常信息。[0083]在本实施例中,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中包括以下评价项:用电监控数据、周边环境质量数据、执法监管数据、排污情况数据、公众举报数据以及异常信息数据;用电监控数据包括以下指标:异常次数和异常持续时间;周边环境质量数据包括以下指标:附近空气站pm2.5指标、附近空气站pm10指标、附近空气站臭氧指标、上周期遥感告警结果以及其他监控告警;执法监管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执法检查结果、检查后是否整改;排污情况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有无排污自动监控设备或网格员巡查、自动监控数据情况或网格员巡查结果;公众举报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有无公众举报;异常信息数据包括以下指标:是否存在其他异常信息。[0084]由于污染源数据的综合分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因此权重确定的正确与否就成了指标综合与否的关键问题。各类指标的权重反映了评价者对各类指标在污染源企业管控中的重视程度。为了比较准确、合理地确定每个指标在整个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在各种指标的确定过程中,组织了十余位环境污染方面的专家、教授、科技人员和技术人员,由各专家单独地、自主地给出每个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在此基础上给每个指标赋分,最后利用改进层次分析法处理评价结果,得到一个合理的权重结果。根据各指标权重的计算,可以得到企业管理评价指标权重汇总。[0085]如表3和表4所示,本发明的涉水排污企业管理指标体系及权重、涉气排污企业管理指标体系及权重分别如下:[0086]表3涉水排污企业指标体系及权重[0087][0088][0089]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涉水排污企业管理指标体系中,各评价项的权重值如下:周边环境质量数据的权重值为0.4、执法监管数据的权重值为0.4、排污情况数据的权重值为 0.1、公众举报数据的权重值为0.05、异常信息数据的权重值为0.05。所述涉水排污企业管理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值如下:下游水质监测站氨氮指标的权重值为0.3、下游水质监测站cod指标的权重值为0.3、下游水质监测站高锰酸盐指标的权重值为0.3、其他手工监测指标的权重值为0.1、执法检查结果的权重值为0.55、检查后是否整改的权重值为0.45、有无排污自动监控设备或网格员巡查的权重值为0.7、自动监控数据情况或网格员巡查结果的权重值为0.3、有无公众举报的权重值为1、是否存在其他异常信息的权重值为1。[0090]表4涉水排污企业管理指标体系及权重[0091][009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涉气排污企业管理指标体系中,各评价项的权重值如下:用电监控数据的权重值为0.1、周边环境质量数据的权重值为0.4、执法监管数据的权重值为 0.3、排污情况数据的权重值为0.1、公众举报数据的权重值为0.05、异常信息数据的权重值为0.05。所述涉气排污企业管理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值如下:异常次数的权重值为0.6、异常持续时间的权重值为0.4、附近空气站pm2.5指标的权重值为10月-3月 0.5,4月-9月0.25、附近空气站pm10指标的权重值为10月-3月0,4月-9月0.5、附近空气站臭氧指标的权重值为10月-3月0,4月-9月0.5、上周期遥感告警结果的权重值为 0.05、其他监控告警的权重值为0.05、执法检查结果的权重值为0.55、检查后是否整改的权重值为0.45、有无排污自动监控设备或网格员巡查的权重值为0.7、自动监控数据情况或网格员巡查结果的权重值为0.3、有无公众举报的权重值为1、是否存在其他异常信息的权重值为1。[0093]所述涉水排污企业管理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指标值计算方法如下:[0094](1)周边环境质量[0095]周边环境质量主要是指涉水污染源企业下游水质监测站的监测数据。主要包括自动监测站的氨氮、cod、高锰酸盐及其他不定期的手工监测指标。[0096]①下游水质监测站氨氮指标[0097]根据污染源所在位置下游水质监测站的监测指标,取当日平检测平均值(水质数据为每 4小时测量一个数值)作为指标值。c1=水质监测站日均值nh4+/水功能区划限值nh4+;特别的,若计算出c1小于1但单次检测的nh4+数据大于水功能区划限值nh4+,则c1记为1。[0098]②下游水质监测站cod指标[0099]根据污染源所在位置下游水质监测站的监测指标,取当日平检测平均值(水质数据为每 4小时测量一个数值)作为指标值。c2=水质监测站日均值cod/水功能区划限值cod 特别的,若计算出c2小于1但单次检测的cod数据大于水功能区划限值cod,则c2记为 1。[0100]③下游水质监测站高锰酸盐指标[0101]根据污染源所在位置下游水质监测站的监测指标,取当日平检测平均值(水质数据为每 4小时测量一个数值)作为指标值。c3=水质监测站日均值高锰酸盐/水功能区划限值高锰酸盐特别的,若计算出c3小于1但单次检测的高锰酸盐数据大于水功能区划限值高锰酸盐,则c3记为1。[0102]④其他手工监测指标[0103]若污染源附近河道有手工监测报告,则以手工监测报告结果计算指标值。若检测结果合格,则c4为0.1,若不合格,则c4为1[0104](2)执法监管[0105]执法监管指的是环境执法部门(包括各级执法单位)对污染源企业进行检查的情况。包括是否检查出违法行为,以及出现违法行为后是否如期进行整改。[0106]①执法检查结果[0107]表5执法检查结果指标值计算方法[0108][0109]②检查后是否整改[0110]期限内整改记为0.1,超期未整改记为1[0111](3)排污情况[0112]排污情况指人工或者自动在线设备对污染源企业排污情况的巡查。[0113]①根据污染源企业规模,部分污染源企业需要安装自动在线设备,如果安装记0.1分,如果应安未安则记1分。若污染源企业不需要安装自动在线设备,则看网格员是否巡查,半年内有巡查记录记0.1分,没有巡查记录记1分[0114]②如果出现超标情况或网格员巡查出问题,赋值见下表[0115]表6超标情况或网格员巡查出问题指标值计算方法[0116][0117](4)公众举报[0118]公众举报是根据市民举报统计对污染源企业进行评价。[0119]表7公众举报指标值计算方法[0120][0121](5)其他相关数据[0122]其他数据是指除了上述数据之外,跟污染源企业相关的数据。[0123]表8其他相关数据指标值计算方法[0124][0125]所述涉气排污企业管理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指标值计算方法如下:[0126](1)周边环境质量[0127]周边环境质量主要是指以涉气污染源企业为中心,周边空气监测站的环境监测数据。包括pm2.5、pm10、臭氧、遥感等监控数据。[0128]①附近空气站pm2.5指标[0129]根据污染源所在位置附近空气站的监测指标对附近空气站pm2.5指标值进行赋值。[0130]表9附近空气站pm2.5指标值计算方法[0131][0132]特别的,若污染源企业与空气站直线距离小于1km,若pm2.5日均数值达到轻度污染,则直接赋值为1。[0133]②附近空气站pm10指标[0134]根据污染源所在位置附近空气站的监测指标,对附近空气站pm10指标进行赋值。[0135]表10附近空气站pm10指标计算方法[0136][0137]特别的,若污染源企业与空气站直线距离小于3km,若pm10日均数值达到轻度污染,则直接赋值为1。[0138]③附近空气站臭氧指标[0139]根据污染源所在位置附近空气站的监测指标,对附近空气站臭氧指标进行赋值。[0140]表11附近空气站臭氧指标计算方法[0141][0142]特别的,若污染源企业与空气站直线距离小于1km,若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值达到轻度污染,则直接赋值为1。[0143]④上周期遥感告警结果[0144]根据上周期遥感分析报告结果。若污染源企业不在通报区域内,c6为0.1,若污染源企业在通报区域内,c6为1。[0145]⑤其他监控指标[0146]若污染源附近有其他监测报告,参考其他监测报告结果进行评价。若检测结果合格,则 c7为0.1,若不合格,则c7为1。[0147](3)执法监管[0148]执法监管指的是环境执法部门(包括各级执法单位)对污染源企业进行检查的情况。包括是否检查出违法行为,以及出现违法行为后是否如期进行整改。[0149]①执法检查结果[0150]表12执法检查结果指标计算方法[0151][0152]②检查后是否整改[0153]期限内整改记为0.1,超期未整改记为1。[0154](4)排污情况[0155]排污情况指人工或者自动在线设备对污染源企业排污情况的巡查。[0156]①根据污染源企业规模,部分污染源企业需要安装自动在线设备,如果安装记0.1分,如果应安未安则记1分。若污染源企业不需要安装自动在线设备,则看网格员是否巡查,半年内有巡查记录记0.1分,没有巡查记录记1分。[0157]②如果出现超标情况或网格员巡查出问题,赋值见下表[0158]表13出现超标情况或网格员巡查出问题指标计算方法[0159][0160](5)公众举报[0161]公众举报是根据市民举报统计对污染源企业进行评价。[0162]表14公众举报指标计算方法[0163][0164](6)其他相关数据[0165]其他数据是指除了上述数据之外,跟污染源企业相关的数据。[0166]表15其他相关数据指标计算方法[0167][0168]具体地,各评价项取值按下式计算:[0169][0170]式中:bj为各评价项分值,m为各评价项包含的指标数量, ci为对应的各个指标值,wi为指标对应指标权重;[0171]为了全面地、系统地、准确地反映污染源企业现状,本发明采用加权乘方法计算污染源企业分值,涉水排污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中,评价分值按下式计算:[0172][0173]式中:a为评价分值;bj为各评价项分值,qj为评价项对应的权重;[0174]涉气排污企业的评价分值计算方法中,评价分值按下式计算:[0175][0176]式中:a为评价分值;bj为各评价项分值,qj为评价项对应的权重。[0177]s105,根据所述评价分值确定企业的评价等级。[0178]具体地,按下表确定企业的评价等级。[0179]表16企业评价等级划分标准[0180]评价等级取值范围ⅰ级(企业有重大排污风险)(0.75,1)ⅱ级(企业有排污风险)(0.5,0.75)ⅲ级(企业有轻微排污风险)(0.25,0.5)ⅳ级(企业基本正常无风险)(0,0.25)[0181]由以上实施例可知,本发明通过进行数据融合和推理分析,以排污企业为核心单元,发现异常状态和行为,通过规则设置、数据异常分析、异常行为判断等过程,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异常告警,为执法检查提供依据。[0182]与现有环保信用评价体系相比,环保信用评价体系主要是应用生态环境系统内的数据进行分析,而本方法除了生态环境系统内的数据,还引入执法检查等其他数据。环保信用评价体系评价周期较长,往往以年为单位,对企业评级之后如果需要变更,流程相对繁琐。而本方法时间周期较短,根据需求可以实时更新分析成果,可以方便地指导实际工作的开展。本方案的使用可以是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对监管者而言,可以快速掌握污染源现状,存在问题;对于被监管者,也及时收到警示。[0183]以上所述的本发明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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